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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F实验中学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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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生健康成长,确保国家(校产)不受损失,杜绝或尽量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确保平安、减少损失”的原则,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领导下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各处、室向领导小组负责,实行责任追究制。

  2、学校每月要对学生进行有关安全方面的知识教育,教育形式应多样化;每班每周应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对学生进行紧急突发问题处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识的教育。紧急电话(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识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报告制度。校内外学生出现的重大伤亡事故一小时以内报告教育局;学生出走、失踪要及时报告;对事故的报告要形成书面报告一式三份,一份报教育局,一份报公安派出所,一份学校备案存档,不得隐瞒责任事故。

  4、建立健全领导带班、教师值日、值宿制度;加强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管理,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正常;负责学校安全保卫的人员要经常和辖区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联系,争取公安派出所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5、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树立敬业爱生思想,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随时注意观察学生心理变化,防患于未然,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学校。

  6、外单位或部门借用学生上街宣传或参加庆典活动以及参加其他社会工作,未经县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长批准、校长办公会同意,不得擅自组织参加。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7、学校还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校、按时回家,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8、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情况严重的,一时难以消除要立即封闭,并上报教育局人保科。

  9、学校要经常检查校内围墙、栏杆、扶手、门窗、楼梯以及各种体育、课外活动、消防、基建等设施的安全情况,对有不安全因素的设施要立即予以维修和拆除,确保师生工作、学习、生活场所和相应设施既安全又可靠。

篇2: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中学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学校必须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教学常规管理主要指教学秩序、教学环节、教学评价、教学科研与教学改革四个方面的管理,是建立正常教学秩序、开展教学研究、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完成学校教育任务的教育任务的保证。

  一、教学常规管理的基本要求

  1、各教研组、备课组、全体教师应认真学习区教研室下发的有关各学科的《教学常规管理手册》,经常对照,做好自查,根据《常规》提出的标准和要求,规范教师的教学工作。

  2、各教研组及全体教师,每学期初都应根据学校对教学工作提出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要求,认真制订教学工作计划,落实好完成教学任务的各项措施,并在整个教学过程中切实实施计划,期末认真做好总结。

  3、全体教师必须认真地抓好教学过程的五个基本环节。

  (1)备课:各备课组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备课制度,每堂课前都要认真写好教案(新教师一定要写详案),充分做好教学的各项准备。不上无准备课,杜绝不备课、无教案进教室上课现象,提倡各学科教师利用网络收集备课资料,拓展备课内容。

  (2)上课:教师应严格按课表上课或组织学生开展活动,不得私自调课、停课或擅自改上自修课。杜绝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现象,教师要爱护学生,不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课堂教学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难点讲清,内容正确,板书工整,语言规范,表达清晰,课堂结构安排合理。教学方法、手段择宜而用,提倡启发式、讨论式教学方法,提倡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组织教学。树立“以生为本”观念,课堂教学体现学生主体性、自主性、民主性;重视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方法,学习习惯和创新思维能力的培养。落实“双基”,培养能力,发展智力,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3)作业布置与批改:各科教师都应该按照教学需要,精选和设计作业。初中生每天课外书面作业量控制在规定时间内,必须培养学生良好的作业习惯,强调格式,强调订正。作业必须由教师自行认真批改,掌握情况,及时反馈,及时调整,改进教学,杜绝只有布置,不批改或不及时批改的现象,杜绝布置重复性、机械性作业,提倡各学科教师进行作业面批。

  (4)辅导:教师应重视课外辅导,提倡各学科教师对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5)考试:全体教师都应按照教导处要求,认真做好复习、命题、打印、监考、阅卷、结分、统计、分析、讲评工作。学校规范期中评估和期末考试,交叉命题,集体阅卷,统一结分,严格考场纪律,限时做好统计和教学质量分析,各种表格上交等考试的常规工作。杜绝由于监考教师缺乏责任心影响考试秩序的现象,禁止擅离试场,或在试场内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要保证考试期间的正常秩序,有监考安排的教师一般不能请假,没有监考安排的教师须正常到校工作。

  4、全体教师都应积极地投入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之中,要求:

  (1)听课:积极开展互相听课、评课活动,研讨和改进课堂教学方法,可以在本组内听课,也可以跨年级、跨学科听课。任课教师都应该欢迎和接纳其他教师听课。专任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5节、评课不少于10节;教研组长、教学骨干教师听课不少于20节,评课不少于15节;学校行政听课不少于20节,评课不少于15节。

  (2)开课:根据教研组确立的课堂教学改革的专题或重点,主动争取,积极上好交流课、研讨课、示范课以及青年教师的汇报课等,不断探索和总结课堂教学改革的经验和方法,涌现一批积极改进课堂教学方法的骨干教师。专任教师每学年至少对全校开课一次,教研组长、教学骨干教师、学校行政每学期至少对全校开课一次。

  (3)课题:每位教师都应该加强教学理论学习,都应该结合自己教学工作,有经常性的学习和钻研的专题,大部分教师都应该有自己明确的研究课题。在教学实践中提高教学研究水平,以教学科研来促进教学质量提高。

  (4)论文:每位任课教师都要认真总结自己的教学实践和经验。根据自己的钻研专题或研究课题,每学年撰写不少于一篇教学专题总结。有条件的教师要积极撰写教学研究论文,参加校、区级和市级的论文评比交流。

  (5)课件:每位任课教师都要积极学习现代教学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积极采用现代教学技术手段,注重通过改进教学手段来改革课堂教学方法。

  二、教学常规制度的管理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学校以教导处为主建立教学常规管理小组。管理小组负责日常的宣传、指导、督促、考核、评价、提出奖惩意见,每学期末负责做好教师的综合考核工作。

  1、对教师执行基本要求情况作常规检查,每学期两次。不能根据学校规定按时完成和上交各种资料,不能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听课、课件制作等情况的,在期末常规考核时予以公布作为评优的一个标准。

  2、对教师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作常规检查。作业经常无布置,或者有作业布置而经常不及时批改的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一个标准。

  3、对尊重爱护学生情况作常规检查。课堂上严禁讥讽、嘲笑和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查实后作为一项师德事故予以记载。

  4、对上课情况作常规检查。没有特殊情况,不准时进教室上课或提早退课(包括辅导课),上课时接听手机等。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一个标准。

  5、对忠于职守情况作常规检查。工作时间擅离岗位影响到调课、会议、活动、学生教育等学校正常工作的情况将记如个人档案作为年度考核的一个标准。

  6、对认真监考情况作常规检查。学校组织的期中评估、期末考试,发生监考教师没有按规定时间到场,或擅离试场放任学生,或在试场中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以及在试卷的收发、整理、装订中因主观原因造成差错而影响阅卷工作的情况将记入个人档案。

  如违反上述学校教学常规要求的各种情况之一,教师日常管理规范奖将停止发放。

  教导处

篇3:市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市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和系统设备管理维护工作由信息中心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安装、拆卸或改变网络设备。

  2、不准通过学校内部网络发布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准通过电子邮件、BBS、Chat等方式发布不健康的、***的、或者和工作无关的信息。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传送危害国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体信息),录阅、传送淫秽、色情资料。

  3、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利用联网计算机从事危害计算机网络系统的活动,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权的服务器或工作站。不准通过内部网络从事和工作无关的活动,包括:不准攻击内部或者外部的任何机器。不得以任何方式对服务器、工作站进行修改、设置、删除等操作。不得以任何借口盗窃、破坏网络设施,这些行为视为对学校计算机网络安全运行的破坏行为。

  4、不准将工作用机交给非校内人员使用。不准擅自使用他人的机器;不准通过他人的机器从事违反规定的活动。

  5、任何部门不得在学校计算机网络上从事对用户帐户及口令的侦听、盗用活动,对其他网站的恶意攻击或黑客攻击行动。

  6、严禁在计算机上安装游戏软件,严禁使用来历不明,易引发病毒传染的软件。对来历不明的可能引起计算机病毒的软件应使用公安部门推荐的杀毒软件检查、杀毒。

  7、各处室、教研组对上网计算机的使用要严格管理,部门负责人为网络安全责任人。公共机房不准对社会开放。

  8、所有教师必须认真保管自己的机器账号和网管部授权使用的账号;所有账号至少要每个季度更新一次。

  9、网管部门要加强监控和管理;在学校网关上要配置防火墙和监控服务器;对外部IP加强管理,落实到人头;服务器账号要加强管理,落实责任人。

  10、以上规定,请大家自觉遵守。如有违背,学校将酌情处理;必要的时候,交由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