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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安全工作应急分项预案:意外伤害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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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验小学安全工作应急预案

  分项预案

  (二)社会安全类

  校园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危害,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意外伤害事故

  本预案所称意外伤害事故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二、领导小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组 员:XX XX XX XX 年级组长 各班主任

  三、处理程序

  1.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向校长报告。

  2.先期处理:发生突发事件后,除了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教师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必要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拨打110、120或119;并应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3.善后处理:先期处理之后,事件处理组应将整个突发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指挥部汇报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1.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并立即实施救治。

  (2)班主任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2.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应在1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3.学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的处理。

  实行“首遇负责制”,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应急处理小组的成员,面对应急纠纷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欧事件,立即劝阻,并呼喊附近教职工,共同制止纠纷。

  (2)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救治,若事态严重,立即送医就诊或立即拔打120请求帮助;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发生学生伤亡的,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在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6)相关人员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4.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2)首遇人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程序: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型号、牌号。 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迅速向学校、班主任报告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报。 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篇2:沂山小学校内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沂山小学校内意外伤害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沐兴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应急处理预案。

  一、可能引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主要原因有:

  课间学生追逐、打闹;学生自行到校活动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体育活动中不慎碰撞、摔倒;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标准;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实验操作不当等。

  二、事故的预防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进行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三、事故的处理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并及时通知家长。

  2、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重大事故立即报县教育局。

  3、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

  4、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时,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2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记录用钢笔或圆珠笔。

  四、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的原则。根据《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掌握合法、合理、有情操作的分寸。及时与县教育局联系和咨询。

  2、一次性解决原则。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起草协议书。

  4、理赔。理赔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保险公司的理赔可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办理。保险公司的理赔需协议书;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等,办理有关手续。

篇3:DF实验中学意外伤害事故处理预案

  一、制订本预案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校内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方法》的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预案。

  二、可能引发校内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1.课间学生追逐打闹;

  2.学生自行到校或放学后滞留学校活动;

  3.体育活动中不慎碰到、摔倒;

  4.学校使用的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失修或场地房屋和设备等维护管理不当,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的安全标准;

  5.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活动未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或未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6.实验缺乏指导、操作不当;极个别教师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三、预防方法:

  1.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2.加强对教师的师德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观念。

  3.加强对学校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以及场地房屋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

  七、处理程序:

  i.事发阶段的有关工作和注意事项:

  1.以最快的速度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救治(伤势严重的送区级以上医院),保留车票和发票。

  2.及时通知家长。

  3.报告。一般事故三天内书面报教育局业务科室,重大事故立即电话报局办和业务科室,事后再详细书面汇报,同时向有关保险公司报出险。

  4.重大事故立即成立事故处理小组(一般由校长、副校长、政教主任、年部主任等组成)。

  5.调查取证(被调查人是未成年人要有班主任或监护人在场并且签名,调查人员应两名,记录内容要实事求是,不诱导、不威吓逼供)。

  ii.事故处理阶段的原则和注意事项:

  1.依法调解原则: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接待学生家长,注意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有情操作的分寸。

  2.一次性解决原则:学生事故的善后处理不解决住房、户口、升学和工作;一个事故一次解决,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如家长不同意,可提醒家长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iii.事故处理结尾阶段的工作和注意事项:

  1.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学生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

  2.给付补偿金。数额小的可支付现金,数额较大的用现金支票支付,家长收到补偿金后均要出具收条。

  3.保险理赔。提供以下材料给保险公司:(1)《协议书》复印件,(2)病历卡复印件及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