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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学院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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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税学院档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使档案管理标准化、制度化,提高行政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公室秘书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性和完整性,收发文件需及时、准确,办文完毕时及时归档。工作变动或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二、凡由学院发出的文件和转发、请示的文件及学院下达的文件一律由院办公室统一收集分类归档。

  三、行政干事应了解本部门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四、承办人员借用文件材料时,应积极地提供利用,做好服务工作,并及时归还相关材料。

  五、承办人员应及时将办理完毕或经领导人员批存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加以整理,送交办公室秘书归档。

  六、需要归档的文件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学院下发、交办的文件,本学院的请示与学院的批复,反映本学院主要活动的报告总结,本学院的教学常规资料,学院关于职工奖励、处分的文件材料。

篇2: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办法

  建立学院教学档案是学院教学科学管理的重要措施,也是学院的一项基础工作。为了加强学院教学档案管理。以适应学院深入开展教学研究,提高教学质量,开展教育评估、教学检查等需要,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学档案的范围

  系(部)、教研室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一)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院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二)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三)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实训指导书、实习指导书、习题集、试卷库或试题库、试卷分析及各种电子媒体资料等材料;

  (四)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

  (五)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六)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生资格审核等材料;

  (七)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八)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九)教学工作评价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十)考卷、实践教学的各种记录、实习报告等;

  (十一)各类申报材料,包括重点专业、精品课程等建设的申报材料;

  (十二)其他有必要存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二、教学档案的管理

  (一)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列入教学管理程序,列入教学活动的工作计划,列入教务处、系(部)的职责范围和兼职档案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师、教研室、系(部)负责收集、整理。各项教学管理中形成的教学档案,由教务处及有关职能部门按其职责范围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

  2.归档的教学档案必须完整;必须准确地反映学院教学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3.教学档案归档一式一份。比较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档案可适当增加归档份数。各系(部)可自备一份存档。

  4.教学档案归档接收时间为每学期期末(原则上定在第十八周),并在下学期第三周前归档完毕。

  (二)教学档案的鉴定、分类、编目

  1.根据学院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中确定的各类教学档案的保管期限。档案保管期限,根据档案利用价值的时间长短可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

  2.由学院有关档案管理人员组成教学档案检查小组,对教学档案进行检查。检查中如发现内容有不确切、不完整等情况,应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和人员负责补充。检查工作应定期进行,一般一学年两次。

  3.根据国家规定和学院制订的相应规定对教学档案进行编目造册,遵循教学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根据学院档案管理规定的教学档案分类编目办法进行分类,分类方法要统一、一致,不能轻易随意变动。

  要编制教学档案的案卷目录和全引目录。

  (三)教学档案的保管、利用

  1.教学档案,必须用专门器具妥善存放,科学排列,便于查找。

  2.教学档案,要定期进行清理检查,对破损的教学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库存教学档案因移交需注销时,要查明原因,并保存依据。

  3.销毁教学档案必须严格、慎重。事前应编制销毁清册,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销毁教学档案时,要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4.学院教学档案信息的利用,是学院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教学档案的查阅必须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办理借阅手续,并注意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教学档案原稿,一般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应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借。

  三、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二)本办法如与学院档案管理办法的不符之处,则按学院规定执行。

篇3:镇第二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镇第二小学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档案工作是学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健全学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和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为了加强我校档案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档案更好为教学服务,制定管理制度如下:

  1、学校成立学校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档案资料实行统一管理。

  2、档案实行专人管理,认真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管理严格保管档案箱、橱钥匙,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箱、橱。

  3、档案箱、橱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4、按照上级及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把学校、各部门和师生每个人手中分散的有关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行政、财务、经营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及各种资料经过挑选,集中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私自保存、占有、销毁和带走应归档的材料。

  5、做好防火、防水、防潮、防盗、防尘、防光、防有害生物、防高温等工作,定期检查保管情况,确保档案的安全,做到无丢失,无霉变,无虫蛀,无差错。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6、积极地为学校和各项工作提供服务。

  7、档案资料原则上不外借。如确需复印的,须经组长(校长)批准,方可摘抄、复印,并要立即归档。

  8、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必须经学校档案资料管理领导小组成员批准,并填写相关记录,按时归还,确保档案完好无损。

  9、查阅者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必须经档案管理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

  10、健全各种检索工具,开发利用现有档案。不断挖掘档案信息,编制各种辅助表册,扩大利用服务范围,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