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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Z小学教师教育科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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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HZ小学教师教育科研制度

  1.教育科研必须坚持以科学的方法论和教育理论为依据,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和政策,遵循教育规律。对教育进行发现本质,揭示规律的研究,积极创造出科学的教育方法用来指导教育实践,逐步探索出一条能够体现现代教育思想,有利于发展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有效途径。

  2.教育科研人员要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修养,及时掌握最新教育信息。要深入社会、学校、课堂,坚持调查研究,对教育改革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认真研究,找出规律,为领导决策、为教育改革提供可靠的理论依据。

  3.要建立、健全学校教育科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思想觉悟高、事业心强、学历层次较高、具有五年以上教学实践经验、业务水平较高的教学骨干组成。

  4.要坚持进行教改试验,树立改革创新的意识。要参照区教科室确定的实验课题,并联系本单位实际,确定科研课题。要选好实验教师,定好课题,制定好计划,填写好实验记录,按期写出实验总结。对经考评认为具有一定推广价值的教育、教学优秀成果,要及时上报区教科室。

  5.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教研、科研工作要密切配合,互相促进,形成合力。要重视发挥教科研的群体效应,要求教师在进行备课、上课及课后总结时能自觉地以教育理论为依据,作指导,不断提高广大教师学习运用教育理论的自觉性。

  6.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学校对一线承担教改实验的教师,要创造条件,保障课题研究工作顺利进行。发现具有重要推广价值的教育科研优秀成果,要制定出具体推广计划,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推广。

篇2:HJ中学教师教育科研考评细则

  湖金中学教师教育科研考评细则

  教育科研是教师发展的动力之源,为公平、客观地评价教师教育科研工作业绩,提高教师投身教研、课改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领教师不断提升专业水平,促进教师的专业化发展,进一步推动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工作,全面提升办学质量,通过广泛征求意见,经校务委员会讨论研究,对教师教育科研考评细则修订如下。

  一、参加教研活动,完成分内任务(15分)

  按时参加听课、评课等教研活动,积极发表自己的见解,主动承担并按时完成组内分配的任务,及时上交听课或评课记录及体会,得15分。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扣分:参加教研活动无故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1次扣1分;不积极承担组内分工的任务,无故拖延进而影响组内教学进度,每次扣2分;听课节数少于学校规定,每少两节扣1分;听课笔记造假,一经查实,扣3分。该项目由各教研室主任会同教研组长负责考评,教科室负责督查、审核。

  二、论文发表、获奖,参与课题研究(55分)

  1.文章发表

  论文在《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等国家级报刊或中文核心期刊(以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目录为准)上发表,得50分/篇;在学科核心期刊发表得40分/篇。

  论文在省级以上一般综合刊物发表得30分/篇,付费刊物发表得20分/篇。发表学科知识介绍得15分/篇,发表试卷或学科练习得10分/份。在报纸上发表同类文章得分酌减。

  正式出版教育教学研究专着、教材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发表个人独立创作的与本专业相关的作品,由教科室组织专家审核后,根据出版物的质量、字数、出版机构进行考评。参考标准为:研究专着、教材每千字5分,其他作品每千字或每幅4分。该项40分封顶。

  编写学科教学参考用书,主编得30分,副主编得20分,编委得10分。排名在后酌情减分,排名在第四作者(含)之后且书中无具体承担内容说明的原则上不予考评。

  网上发表的署有学校名称的教案、论文等6个月内点击达300次,1篇5分,累计不超过10分。(需提供网址或网络截图)

  2.文章获奖

  论文在教育部、中央教科所、中国教育学会、《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等全国性教育科研部门或报刊组织的大赛中获一等奖40分,二等奖30分,三等奖20分;

  论文在省教育行政或科研部门组织的大赛(如五四杯、师陶杯等)中获一等奖30分,二等奖20分,三等奖10分;积极为省级论文大赛撰写原创稿件未能获奖的,得5分,多1篇加3分,累计不超过10分。

  论文在市教育行政或科研部门组织的大赛中获一等奖25分,二等奖10分,三等奖5分;在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大赛中获特等奖10分,一等奖5分,二等奖3分;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1篇3分,累计不超过6分。

  论文在省级以上非教育行政科研部门或其它报刊组织的竞赛中获一等奖10分,二等奖5分。

  论文发表、获奖只考评第一作者;如第一作者不在本校,则按第二作者50%的比例考评;排名第三及之后不再考评。

  3.课题研究

  积极申报并参加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课题研究,每学期按规定上交相关资料。从课题正式立项开始,在有效的年限内(国家、省级课题2-4年,市级课题1-2年,县、校级课题1年),依据课题实际开展情况(包括过程资料是否完整、研究是否落实、效果是否达到等),经教科室检查合格后,分别给课题组主持人和成员评定相应的分数。

  主持国家级、省级、市级、县(校)级课题研究的分别为50分、40分、30分、20分;课题组核心成员(前5人)分别是20分(省级以上)、10分(市级以下),主要成员(后5人)递减3分;一般参与且提供相关材料者2-4分。

  三、讲述教学故事,撰写读书笔记(30分)

  1.积极为教科室推出的《我的教学故事》撰写原创的教学随笔,依原创度和内容得5-15分,不足800字递减3分。上交的文章中下载文字超过50%,该项目不得分;超过70%,将在适当范围内予以通报。教师先在组内教研活动时讲述交流自己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发生的真实案例,在此基础上形成书面的教学故事。学科兼职教科员负责记录交流情况并上交教科室作为考评依据之一。

  2.撰写教育教学读书笔记,依内容、篇幅和质量得5-15分,弄虚作假者不得分。

  四、附加分(如以上各项已满分则不再加分)

  1.积极参加学校或上级教科研部门举办的教科研报告会、科研培训等活动,依参加次数及时间加分,满分为15分。应该参加而未参加的扣5分/次。该项目由教科室负责记录考评。

  2.参加教科室组织的各类竞赛,依照竞赛成绩加5-15分。应该参加而未参加的扣5分/次。

  3.承担各级学术讲座,依照级别加10-40分。具体为省级40分,市级30分,县级20分,校级10分。(需提供相关证明)

  4.主动、及时上交教科室征集的教科研材料,计2分/次。

  5.指导学生习作在省级报刊上发表,1篇5分,累计不超过10分。

  说明:1.每年根据以上各项考评分评选教科研先进个人。

  2.每学期根据学校教师考评总分中教科研考评的权重,折算后纳入总体考评。

  3.若学期教学成绩在年级教师中列后三分之一,教科研成绩按50%纳入学期总体考评,且不得被评为教科研先进个人。

  4.以上考评细则经广泛征求意见后由校务委员会讨论通过,解释权归教科室。

篇3:WY二中教师教育科研考核评价规定

  阳耒二中教师教育科研考核评价规定

  为了推进“科研兴校”工程,努力提高教师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学校制定教师教研工作考核评价规定,作为教师年终目标量化考评的一部分。评价考核细节办法具体如下:

  一、总分20分(占教师年终目标量化考评总分20%)。

  二、教研常规分10分

  凡任课教师能积极参加学校教研组组织的教研活动,听课达到规定节数,计10分。教研活动缺一次扣0.5分,听课每少一节扣0.5分

  三、加分规定

  1.上示范课(公开课、观摩课)、研讨课:校县级加0.5分,地级加1分。

  2.教学比赛:授课按以下标准计分,说课按授课的70%计分

  校县市级:一等加1分,二等加0.8分、三等加0.5分

  地市级:一等加2分,二等加1.5分,三等加1分

  省级:一等加3分,二等加2.5分,三等加2分

  国家级:一等加5分,二等加4分,三等加3分

  (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分)

  3.论文(含课案、课件设计)获奖:

  校、县市级:一等加0.8分,二等加0.6分、三等加0.4分

  地市级:一等加1分,二等加0.8分,三等加0.6分

  省级以上:一等加2.0分,二等加1.8分,三等加1.5分

  (同一项目不累计加分,只计最高分;合着第一作者按60%计算,第二作者按40%计算;取最高分3篇;其余地市级以上每篇计0.2分,县市级每篇计0.1分,校级计0.1分)

  4.发表论文:

  县市级加1分,地市级加2分,省级以上加3分

  (同一项目只计最高分,合着第一作者按60%计算,第二作者按40%计算;取最高分3篇,其余地市级以上每篇计0.3分,县市级每篇计0.1分,发表在教学辅导报上的文章只按县市级标准认定)

  5.课题研究:

  (1)课题结题后,凡参与研究者,加1分,如参加多项,每多参加一项加0.5分。

  (2)课题获奖:凭获奖证书计分,规划课题按下列标准计分:

  校、县级:一等加1.5分,二等加1分,三等加0.5分

  地市级奖:一等加4分,二等加3分,三等加2分

  省级奖:一等加6分,二等加5分,三等加4分

  国家级奖:一等加8分,二等加7分,三等加6分

  (主要参与者按标准记分,一般参与者减1分;学会课题按上述标准的70%计分,子课题经学校批准立项,获奖按校、县市级相应等级计分。)

  四、结果处理

  按上述项目量化计分,直接纳入教师年终目标量化考评总分中。

  1.未满20分者,按实际得分。

  2.超过20分者按公式Z=(实际得分-20)/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