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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网络展示型评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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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网络展示型评估实施细则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创新教育评价机制,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学校办学品质,根据区教育局有关工作要求,从2xxxx年度起,将学校网络展示型评估作为对各村小(园)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评价的一项重要内容。

  一、网络展示内容:

  1、计划、总结;2、新闻报道;3、管理资源。

  二、网络展示要求:

  1、计划、总结类:每学期有学校工作计划、总结,计划的制定要紧紧围绕区教育局和中心学校工作要点,立足校情,要有指导思想、工作重点、方法措施和逐月工作安排。计划、总结有一定的针对性、科学性、发展性和真实性。

  2、新闻报道类(校园网中的教育新闻、基层动态):每月不少于2篇。符合新闻报道三要素和新闻时效性要求,标题新颖、主题突出、内容真实、语言精练,插入的图片符合要求,要署名图文编辑人。

  3、管理资源类:

  ①校务公开(校园网中的主题教育活动)每期不少于1篇。

  ②校园管理(校园网中的特色创建、校园文化、安全维稳)每期不少于2篇。

  ③德育之窗(校园网中的师德建设、班队活动)每月不少于1篇。

  ④教学管理(校园网中的教研活动)每月不少于1篇。

  ⑤党群活动(校园网中的党群工作)每期不少于1篇。

  ⑥师生空间(校园网中的教师风采、成长足迹、教师博客)每月不少于2篇。

  ⑦民生工程(校园网中的留守儿童)每期不少于1篇。

  ⑧均衡发展(校园网中的城乡联盟、结对成长、标准化建设)每期不少于1篇。

  ⑩教育资源(校园网中的信息教育、资源共享、案例交流)每期不少于2篇。

  三、网络展示评分办法:

  1、数量分:5分。其中:计划、总结类0.5分,新闻报道类2分,管理资源类2.5分。

  2、质量分:2分。根据网络展示质量情况按2分、1.5分、1分赋分。

  z区z中心学校

篇2:科技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科技大学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和完善我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扩大基层民主,保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依据《陕西省高等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规定》和《z科技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暂行条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大会或教职工大会(以下统一简称为二级教代会)是高等学校教代会制度的延伸和发展,是本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是广大教职工行使民主权利的机构。

  第三条 学校二级教代会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行使职权、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国家、学校、本单位和教职工的利益关系,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本单位的科学发展。

  第四条 二级教代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条 二级教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听取审议本单位行政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本单位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教职工队伍建设等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 审议通过本单位的岗位聘任、考核办法、以及其它重要的规章制度。

  (三) 审议通过本单位的收益分配原则,奖酬金发放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福利事项。

  (四) 在同级党组织的安排部署下,评议监督领导干部,积极推进本单位事务公开。

  第六条 二级教代会要支持院长(系主任)和行政负责人的正确决策和工作,教育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尽职尽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行政领导要重视支持教代会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职权,认真执行和办理教代会的有关决议和代表提案。

  第七条 二级教代会届期一般为四年。每年召开一次会议,每次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或教职工参加。大会决议须征得全体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八条 二级教代会的规模和代表人数的比例,由本单位党、政、工联席会议在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决定,应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群众性,代表人数一般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十。教职工总人数在二百人以下的单位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但应严格履行教代会程序和职权。院(系)教代会,教师代表不少于百分之六十,具有正高职称的教师和党政负责同志如未被选为代表,可列席二级教代会。

  第九条 二级教代会的议题,应紧密结合本单位的中心工作和教职工关注的问题,在广泛听取教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由分党委(党总支)召集行政、工会负责人联席会议协商确定。

  第十条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二级单位,教职工代表应具有较强参政议事能力和奉献精神,办事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代表的产生应按民主程序由教职工直接选举,并按单位组成代表组。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一届,可连选连任,代表因工作调动或退休,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代表由原单位补选。发现代表有违法乱纪行为或严重失职行为,经教代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可以罢免或撤换代表。

  第十一条 教职工代表按照规定程序,对本单位和教代会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建议和提案;因行使民主权利受到打击报复时,有权向有关部门申诉和控告。教职工代表应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加教代会活动,听取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接受选举单位群众的监督。

  第十二条 二级单位工会是本单位教代会的工作机构,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和会务工作,征集提案并负责立案、交办和督促办理,督促检查二级教代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二级教代会一般不设主席团,但应成立由单位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和教职工代表组成的领导小组,其成员必须是正式代表,人数多少,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确定。领导小组主持召开本单位教代会。

  第十四条 决定召开二级教代会,二级单位工会应向校工会提交书面报告,并在工作上接受校工会的指导。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篇3:山巾小学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实施细则

  山巾小学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实施细则

  为了有效预防和控制甲型H1N1流感在我校蔓延,针对甲流可防可控可治的特性,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希各位老师认真遵照执行:

  一、学校预检:

  就是在学生上、下午上学时,学校对每一位上学的学生进行体温测试,通过测试,排除发热学生进校门,为班级提供临界关注对象。具体安排如下:

  1.地点:校门口。

  2.时间:

  上午6:45--7:45下午12:30--1:30

  3.责任人:

  上午6:45--7:00下午12:30--1:00(门卫2人)

  上午7:00--7:40下午 1:00--1:30(值周领导、值日教师、门卫共5人)

  4.方法:用红外测温仪对入校全体学生测量体温。

  5.要求:

  ①对体温超过37.5℃(包括37.5℃),采取体温计二次检测。拒绝进校并填写记录单。

  ②对体温显示③37.2℃--37.4℃者填写重点关注单。

  ③学校预检结束后,由值日教师立即将重点关注单送交并通知相应班主任且签名。

  说明:住校生学校预检由值日保育员在食堂楼梯口检测。检测单报相应保育员交值日教师。

  二、班级晨午检:

  在学校预检的基础上,安排在教室内检查,作为晨检记录的晨报依据。

  地点:本班教室。

  时间:晨检7:55--8:30午检:1:25--1:40

  责任人:班主任

  方法:

  三至六年级学生用体温表进行液下测试。

  一至二年级学生用红外测温仪进行测试。

  要求:

  1.如实填写班级晨、午检表格。

  2.上午8:35前,下午1:45前将晨、午表格交校医室。

  3.如遇发热学生让其戴上口罩。

  三、全托班晚检工作的管理要求:

  1.检查时间:晚自修上课前。

  2.检查人:晚自修教师。

  3.监查人:值日教师。

  4.检后处置人:保育员。

  5.检查方法:用红外测温,有疑问者再用体温表。

  6.若遇发热学生立即采取隔离措施,由保育员通知学生家长,并告知班主任,按居家隔离要求处置。

  四、学校传达室保卫人员工作要求:

  1.禁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出校门。

  2.对接送全托生的学生家长要进行体温测试,发热者拒绝入校。

  3.除学生上学、放学外,全天候关门。

  4.对外来人员确需与学校的教师联系业务的,必须先与联系人取得联系,再测试体温登记后方可入校。

  5.严禁通校家长来校园内等候接送子女。

  五、对有发热学生和有疫情班级教室的管理要求:

  1.对有疫情的班级教室要求每天消毒,连续七天或至疫情解除。

  2.对有发热学生的班级教室要进行消毒,自发现发热开始连续消毒三天,三天内无发现新的发热学生,第四天可免于消毒。

  3.消毒要求:含氯泡腾片4粒,一脸盆水,擦抹桌面、门窗、拉手以及易接触的物体表面等。

  4.保持教室经常通风及室内环境。

  5.班级教室消毒的责任人:各班班主任,要做好消毒记录。每周五下午交校医室。

  六、对有发热学生和疫情宿舍的管理:

  除参照教室管理的细则进行外,对本室学生被子进行日光曝晒,每周不少于一次。

  七、对发热居家隔离学生的管理要求:

  1.对全部居家隔离学生由班主任老师每天上、下午分别进行电话随访。(要求家长主动汇报)

  2.做好随访记录,对连续高热学生(38.5℃以上),要填写专用登记表并报校医室,转教育局。

  3.居家隔离时间不得少于7天,第7天体温正常的情况下,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允许返校上课。

  4.居家隔离学生期满治愈返校上课,进入班级教室前必须到校医室核对隔离的起始时间,测量体温,办理取消隔离手续。

  5.未经校医同意教师不得提前接收学生返校上课。

  八、对已确诊甲型H1N1流感学生及治愈后的返校管理要求:

  1.对已确诊甲型H1N1流感学生老师要每天进行两次电话随访,了解病况。

  2.确诊甲型H1N1流感治愈后,经医疗机构出具取消隔离证明后,才可返校上课。

  3.学生返校前班主任应通知学生家长带医疗机构证明书到校医室办理复学手续。

  4.班主任凭校医室证明接收学生进教室上课。

  九、关于应急预警管理要求:

  1.班主任要对本班近期居家隔离和当天新增发热人数做到心中有数。

  2.班主任若遇要班当天3例及以上发热学生要向校医室告警,向学校提供决策数据。(当天学生发热3人及以上为班级预警数据)

  3.校医室要对本校近期居家隔离数和当天新增发热学生数要及时统计,数据要准确:数据显示要一目了然。

  4.校医室要对当天新增3例及以上班级及时向主管校长汇报,以便及时向上级汇报或作出必要的停课决定

  5.对连续高热两天不退者,由班主任提供情况,校医专项审报。

  十、对已停课班级学生的管理:

  1.对已停课班级学生的管理实行学校电话追访制度。

  2.停课班级追访责任人为本班班主任。

  3.停课班级追访要有完善的追访登记名册和记录。

  4.停课班级追访内容为三个方面:

  a.原发热学生体温变化情况。

  b.有无新增发热学生。

  c.其它学生的身体状况。

  5.对已实行停课的班级,必须停课7天,第8天可来校上课。

  6.对在停课期间发热起始期不足7天的,不得在全班上课日来上课。

  7.每日一次(上午8:30前)向校医室提交日报表。

  十一、关于对学校教职工自我防护的要求:

  1.自觉接受晨检。

  2.批改学生作业后要洗手。

  3.在检查和处置发热学生时要有防护意识、防护措施。

  4.如有咳嗽或发热的应主动远离学生,并办好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