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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廉政、勤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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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廉政、勤政制度

  一、每位领导干部都应该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公个意识,努力为师生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办好学校服务。

  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精打细算,勤俭办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职工待遇。

  三、干部要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克已奉公,不允许侵害教职工的利益,不允许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四、遵守职业道德,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允许成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五、在公务活动中,不吃请,不收受礼,不利用工作之便要求关系单位或学生家长为个人及亲友办私事。

  六、不断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纪,抵制不正之风,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破坏纪律的行为。

  七、干部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做到团结协作,拼搏奉献,关心同志,待人诚恳,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八、定期检查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正确对待各方面的批评和意见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篇2:一中廉政、勤政制度

  一中廉政、勤政制度

  一、每位领导干部都应该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提高公个意识,努力为师生服务,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服务,为办好学校服务。

  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艰苦奋斗,精打细算,勤俭办学,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职工待遇。

  三、干部要做到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廉洁自律,克已奉公,不允许侵害教职工的利益,不允许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四、遵守职业道德,抵制行业不正之风,不允许成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接受群众监督。

  五、在公务活动中,不吃请,不收受礼,不利用工作之便要求关系单位或学生家长为个人及亲友办私事。

  六、不断增强法制观念,遵守法纪,抵制不正之风,不允许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破坏纪律的行为。

  七、干部要有良好的精神状态,要做到团结协作,拼搏奉献,关心同志,待人诚恳,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八、定期检查有关制度的执行情况,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正确对待各方面的批评和意见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篇3:WY师范一附小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制度

  阴淮师范一附小领导干部廉政勤政制度

  校级领导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忠于职守,精通业务,秉公办事,热情服务”的职业道德,尽职尽责,为政清廉,顾全大局,时时处处考虑党和国家的利益,在廉政上严格坚持“十不准”。

  一、不准利用职权以权谋私,不准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储和私设小金库,不准侵吞、私分公款、公物,变卖公共财物。

  二、不准巧立名目滥发钱物,不准虚报冒领各种费用和补贴;不准违反规定坐支和挪用公款;不准超标准收费。不准收费打白条或收费不出据以及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收据收费。

  三、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采取不正当手段谋私利。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来人来客不得随意提高接待标准。

  四、不准利用外出开会、出差办理各种公务之便,绕道办私事,或到风景名胜区游览。

  五、不准接受办公务单位(个人)的宴请。

  六、不准在工作中搞“吃、拿、卡、要”,不准以招收新生为名收受索取贿赂,或变相收受、索取礼品、现金、各种有价证券。

  七、不准大操大办红白喜事借机敛财。

  八、不准制造假象,欺上瞒下,骗取荣誉,掩盖本单位的违纪违规及腐败问题。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不允许捏造事实、诬告陷害、造谣中伤、诽谤他人,破坏团结。

  努力做到“三必须”:

  1、必须忠于职守,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办事承诺制。。

  2、必须不折不扣地完成上级分配或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对上级安排的日常性工作和重要的突击性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并及时做好口头或书面汇报。

  3、必须重视和处理好群众的来信来访,要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阴淮师范学院第一附属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