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库

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十项基本要求

3257

  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十项基本要求

  为认真贯彻z***重要指示和全国以及全省综治维稳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依据国务院《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公安厅、教育厅《江苏省中小学幼儿园治安保卫工作规范(试行)》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确保校园安全和稳定,现提出以下十项基本要求:

  一、所有学校门卫一律聘用专职保安,实行24小时值守,并配备对讲机、橡皮棍、防爆长棍、防割手套等必要装备。专职保安年龄不得高于50周岁。

  二、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在学校主要出入口必须安排不少于2名的专职保安人员同时在岗在位。寄宿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保安力量。

  三、学校应组织不少于3名教职员工佩戴明显标识,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开展对学生的疏导、护导和管理工作。对提早到校学生,要加强看护、管理,避免学生在校门口及附近聚集、逗留。

  四、必须在学校主要出入口门卫(传达)室隐蔽、便于操作的部位安装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紧急报警按钮。

  五、学校主要出入口,应至少安装1个与公安机关联网,能够清晰显示出入人员体貌特征及车辆牌号的彩色视频监控探头,并保证24小时进行图像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

  六、校园围墙应安装周界报警或电子围栏系统,并24小时设防。

  七、校园实行封闭式管理,除上学、放学时段外,所有校门一律关闭。上学、放学时段,禁止学生及教职工以外人员进校。

  八、本校师生及车辆一律凭有效证件出入。其他人员及车辆需进入校园的,值守门卫应履行“电话联系确认、核验真实身份、检查携带物品、逐人逐车登记、发放来访证件”等工作职责,严防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

  九、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类涉校突发事件,学校应建立健全警校联动、快速反应的应急处置预案及工作机制。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学校要定期开展各类不安定、不安全因素的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十、属地公安机关应加强对上学、放学高峰时段学校周边地区的治安巡逻与交通疏导。

  本要求适用z市行政区域内教育部门主管和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办的各类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

篇2:幼儿园文明班级评选要求

  幼儿园文明班级评选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班集体建设,规范班级管理,促进良好园风、班风、师风的形成,特制定此评比制度。

  一、文明班级评比条件

  (一)思想道德

  1.热爱祖国、热爱幼儿园、热爱班级。

  2. 两教一保团结协作,做到既有分工又有合作,班级工作有条不紊,班级精神面貌好。

  3.尊敬老师,尊敬阿姨;热爱劳动,爱护玩具;关心集体,能主动帮助小朋友。

  4.尊重家长,经常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保教工作受到家长的好评。

  (二)纪律秩序

  1、集合、*,做到快、静、齐。

  2、迟到、早退现象较少,有事情及时向老师请假,班级出勤率高。

  3、幼儿行为习惯较好,文明有礼,生活、学习、劳动等各项常规建立较好。

  4、保教人员严格遵守园纪园规,上岗到位情况良好。

  (三)环境卫生

  1.个人卫生习惯好,不随地吐口水,不乱丢纸屑、果皮。

  2.教室、区域角干净整洁,物品摆放布局合理,便于幼儿操作。

  3.班级环境优美,区角丰富,材料多样化。

  (四)参与活动

  1、认真做好晨间活动、早操,积极参加户外体育锻炼。

  2、积极参加幼儿园、年级组织的各项活动,效果较好。

  3、主动开展班级的各项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效果良好。

  (五)其他

  1、有家长投诉,经查证确有其事且情况严重的则一票否决。

  2、有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则一票否决 。

  3、有家长表扬的可作为加分。

  二、评比及奖励办法

  学期文明班级(30%),检查评价成绩(50%),班级互评(20%)三项内容进行评分。取得分较高的5-6个班级为学期文明班级。 检查组人员根据以上几项内容,综合考评,评出学期文明班级名单,学年末,由行政人员总评,评出学年文明班级名单,报园长室审批后,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