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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中学严管学生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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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良的校风铸就名校品牌,“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才能促发展。多年来,我校坚持“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品牌、向管理要声誉”的理念,创一流管理,建一流学校。为构建“严管学生”德育体系,让每位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位家长真正无忧,特制定《应宝中学严管学生处理办法》。

  一、处分的判定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勒令退学:

  1、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2、男女生交往关系过密,造成不良影响的;

  3、组织、策划或参与打架斗殴事件,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拒不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顶撞学校教职员工,并对相关师生员工有报复行为,情节严重的;

  5、转学生、借读生严重违纪一次的;

  6、在校生有过一次处分,有第二次严重违纪行为的;

  7、一学期无故或无正当理由旷课(迟到或早退三次视为旷课一节)累计达40节以上者;

  8、住宿生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夜不归宿且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

  9、表现一直不好,经常违法校规且屡教不改,多次被通报批评的;

  10、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除第一款违纪情形外,学生有其他违纪行为的依照《翔宇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规定执行。

  二、处分的管理权限与审批程序

  (一)处分的权限

  1、通报批评视学生违纪情节由年级部或德育处决定;

  2、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学校德育处决定,报校长室备案并予公布;

  3、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分由校长室决定予公布。

  (二)处分的审批程序

  1、给予学生处分,先由班主任会同年级部提出违纪学生处分申请,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德育处审核,德育根据管理权限决定相应处分或上报校长室处理;

  2、开除学籍处分,须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处分的公布方式

  所有受处分学生,学校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

  (一)严重违反校规或第二次处分的学生,电话直接告知违纪学生家长,学生被勒令退学;

  (二)处理结果校园张贴,并通过校园广播系统予以全校通报;

  (三)处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全校学生家长;

  (四)处理结果寄送学生父母所在单位或社区。

  四、处分撤销办法

  (一)如果受处分的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有深刻认识,并确有悔改表现,自被处分之日起十个月后,(高三学生毕业前夕)由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年级组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德育处审核,校长室批准,可以给予撤销处分。其中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撤销处分需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二)如果受处分的学生无悔改之意,表现一直不佳,或者处分期间又犯严重错误,或者本人未提出书面撤销处分申请的将不予撤销处分,毕业前仍未撤销处分的将其所受处分记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停发毕业证书;

  (三)凡受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其当年的操行评定只能评为“及格”;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其当年的操行评定原则上为“不及格”;

  (五)未经校长室特批,原则上不再缩短考察期提前撤销处分。

  五、对毕业生的处理

  (一)为配合学校处理违纪学生,每届高三毕业证书发放前,必须先报校长室,核实缓发、停发名单后,再予发放;

  (二)毕业生毕业后,如严重违反校纪,应停发其毕业证书;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寄送父母所在单位或社区以及高校招生办公室,存入其个人档案。

  六、其他规定

  (一)如果受处分的学生因转学、自动退学原因等已经不在本校就读的,其处分将寄发至受处分学生的现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

  (二)德育处每学期有不少于两次电视或广播讲话,对表现不良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结果全校通报。

  应宝中学德育处

篇2:BY中学严管学生处理办法

  优良的校风铸就名校品牌,“高标准,严要求,强措施”,才能促发展。多年来,我校坚持“向管理要质量、向管理要效益、向管理要品牌、向管理要声誉”的理念,创一流管理,建一流学校。为构建“严管学生”德育体系,让每位学生健康成长,让每位家长真正无忧,特制定《应宝中学严管学生处理办法》。

  一、处分的判定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勒令退学:

  1、有严重违法行为的;

  2、男女生交往关系过密,造成不良影响的;

  3、组织、策划或参与打架斗殴事件,情节严重,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拒不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顶撞学校教职员工,并对相关师生员工有报复行为,情节严重的;

  5、转学生、借读生严重违纪一次的;

  6、在校生有过一次处分,有第二次严重违纪行为的;

  7、一学期无故或无正当理由旷课(迟到或早退三次视为旷课一节)累计达40节以上者;

  8、住宿生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夜不归宿且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

  9、表现一直不好,经常违法校规且屡教不改,多次被通报批评的;

  10、学校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除第一款违纪情形外,学生有其他违纪行为的依照《翔宇宝中学生违纪处罚条例》规定执行。

  二、处分的管理权限与审批程序

  (一)处分的权限

  1、通报批评视学生违纪情节由年级部或德育处决定;

  2、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学校德育处决定,报校长室备案并予公布;

  3、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等处分由校长室决定予公布。

  (二)处分的审批程序

  1、给予学生处分,先由班主任会同年级部提出违纪学生处分申请,并提出处理意见,报德育处审核,德育根据管理权限决定相应处分或上报校长室处理;

  2、开除学籍处分,须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三、处分的公布方式

  所有受处分学生,学校将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公布;

  (一)严重违反校规或第二次处分的学生,电话直接告知违纪学生家长,学生被勒令退学;

  (二)处理结果校园张贴,并通过校园广播系统予以全校通报;

  (三)处理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全校学生家长;

  (四)处理结果寄送学生父母所在单位或社区。

  四、处分撤销办法

  (一)如果受处分的学生,对自己的错误有深刻认识,并确有悔改表现,自被处分之日起十个月后,(高三学生毕业前夕)由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年级组审查并提出意见,报德育处审核,校长室批准,可以给予撤销处分。其中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撤销处分需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

  (二)如果受处分的学生无悔改之意,表现一直不佳,或者处分期间又犯严重错误,或者本人未提出书面撤销处分申请的将不予撤销处分,毕业前仍未撤销处分的将其所受处分记入学生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停发毕业证书;

  (三)凡受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的学生,其当年的操行评定只能评为“及格”;凡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其当年的操行评定原则上为“不及格”;

  (五)未经校长室特批,原则上不再缩短考察期提前撤销处分。

  五、对毕业生的处理

  (一)为配合学校处理违纪学生,每届高三毕业证书发放前,必须先报校长室,核实缓发、停发名单后,再予发放;

  (二)毕业生毕业后,如严重违反校纪,应停发其毕业证书;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将处理结果寄送父母所在单位或社区以及高校招生办公室,存入其个人档案。

  六、其他规定

  (一)如果受处分的学生因转学、自动退学原因等已经不在本校就读的,其处分将寄发至受处分学生的现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

  (二)德育处每学期有不少于两次电视或广播讲话,对表现不良的学生进行通报批评,并将结果全校通报。

  应宝中学德育处

篇3: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XX工程学院

  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

  (2018年3月30日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通过)

  依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国工会章程》规定,根据《吉林大学关于建立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意见(建议稿)》《吉林大学关于开展二级教代会换届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本选举办法。

  XX工程学院第二届教职工代表大会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代表,由各系(工程仿生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机电所)、机关,分别召开会议,在本单位教职工中选举产生。代表人数按本单位人数40%设置。代表以教师和一线职工为主体。教师代表不得低于代表总数的60%,保证一定比例的青年教师、女教师,也考虑到专业技术编制、工勤编制教职工。

  一、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工会委员会、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经请示校工会批准,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设委员9名,其中秘书长一名;工会委员会,设委员7名,其中主席一名、副主席一名;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设委员5名,其中主任一名。

  三、选举采取等额、无记名投票方式。

  四、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姓名上方的符号栏内画一个“○”;如不赞成,画“×”;如弃权,不画。如另选他人,可在空格栏内填上被选人姓名,并在与其对应的符号栏内画“○”。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因潦草或涂改而不易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为有效,涂改或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五、因故缺席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且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参加选举代表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八、会场设一个票箱。监票人检查票箱并投票后,代表依次投票。

  九、会议设监票人2名,负责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监票人由主持人提名,大会通过。设计票人2名,由大会指定,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已提名作为候选人的不能担任选举会议的监票、计票工作。

  十、由监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由主持人宣布当选人名单。当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筹备工作小组提出,报上级审批同意,并经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