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库

大学生实验守则

1886

  大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前要认真预习,明确实验内容、原理、目的、步骤和注意事项;课外实验研究项目,实验前应拟定实验方案,并经实验室管理人员审查同意方可实施。

  二、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实验,要严格遵守仪器设备操作规程,节约使用实验材料和水、电、气,如实记录实验现象、数据和结果,认真分析,独立完成实验报告。

  三、爱护仪器设备及其他设施、物品,不得擅自将实验室的物品带出室外;损坏或遗失仪器设备及其他设施、物品,应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四、实验完毕后,要及时关闭电源、水源、气源,清理卫生,将仪器设备和实验物品复位,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五、注意安全,熟悉安全设施和事故处理措施,实验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发生危险时,应立即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并迅速撤离;规范处理实验废液、废气和固体废弃物。

  六、遵守纪律,必须按规定或预约时间参加实验,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保持实验室安静,不准大声喧哗、嬉闹,不准从事与实验无关的活动;保持实验室清洁,禁止将饮料、食品带入实验室,不准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篇2:中小学学生实验守则

  中小学学生实验守则

  一、实验室是进行实验教学和学生实验操作的场所,必须保持安静、整洁。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指定位置就座,不得大声喧哗及自行摆弄仪器装置。

  二、学生在实验课前,应认真预习实验内容,上课时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要求、步骤及注意事项。

  三、实验前,学生应对实验所需的仪器、药品、器材进行认真清点,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教师。各组仪器未经教师许可,不得随意移动。共用仪器,用后立即放回原处。

  四、实验时,学生应以严谨的科学态度,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细心观察实验现象,如实做好实验记录。积极思考,认真分析实验结果,按要求写好实验报告。

  五、严格遵循实验安全操作规程,爱护仪器设备,爱惜药品和实验材料。学生在实验中出现意外事故或损坏仪器应及时向教师报告。凡因不按操作规程进行实验而造成仪器损坏和药品浪费,均应照价赔偿。

  六、增强环保意识,废液、废纸、火柴梗等杂物不得倒入水槽中或随地乱抛,应分别倒入指定的废液缸或垃圾箱内,保持实验场所的清洁卫生。

  七、实验完毕,学生应整理仪器装置,关闭电源、水源。玻璃器皿清洗后放回原位。填写好《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并经教师检查无误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篇3:实验小学心理咨询工作守则

  实验小学心理咨询工作守则

  第一条 咨询人员应做到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学校心理咨询专业工作;熟悉并认真遵守国家《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恪守心理咨询工作者和教育工作者的道德规范。

  第二条 咨询人员应严格按科学态度和专业要求工作。必须接受规范的专业培训、努力钻研有关理论,提高自己的专业能力,探索工作规律;还必须熟悉学校的各种教育策略,了解本校学生的特点和心理状况,将学校心理咨询专业要求和学校实际相结合,有效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咨询人员必须平等对待学生、信任学生,在与来访学生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工作。要特别注意尊重来访学生的人格尊严,保护来访学生的正当权益;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出发,真诚对待来访学生。

  第四条 咨询人员应遵循教育发展的规律向学生提供帮助,立足于启发学生自己认识自己,自己接纳自己,自己帮助自己,自强自立,健康成长。

  第五条 咨询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原则。保护学生的隐私和其他秘密;对学生的有关资料、案例予以保密,单独保管,不列入学校其他档案。

  第六条 咨询人员在工作中需要使用心理测验时,必须遵守中国心理学会心理测量专业委员会颁布的《心理测验工作者道德准则》,按心理测验的规范进行,不滥用心理测验,科学、客观地使用测验结果。

  第七条 咨询人员在帮助学生的过程中,应努力动员与争取教师和家长的配合与支持,必要时要对他们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建立有利于学生发展的理性社会支持系统;在向教师和家长提供资料、建议及分析学生情况时,要以保护学生、促进学生发展为出发点。

  第八条 咨询人员必须了解中小学生心理咨询的局限性和自身的局限性,在自己的职责和能力范围内开展工作;对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必须及时转介,推荐其他合适的专业人员予以解决,或建议学生到校外相关部门接受咨询或治疗,转介时要耐心做好学生的工作。

  第九条 咨询人员必须始终注意保持和来访学生关系的纯洁性,不得与来访学生及其家长建立心理咨询和教育关系以外的任何或其他关系,不得收受学生及其家长任何物质报酬和馈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