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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高级中学基建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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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高级中学基建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是学校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育质量的一个重要内容。为扎扎实实地把我校基建工程质量提高到一个新水平,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学校基建维修工程的立项

  1、学校基建工程的立项必须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2、零星维修项目(1000元以内),由部门、年级提出报告,后勤中心现场论证后填写维修项目单,写清项目内容、施工时间、施工人员、施工地点,所需材料、施工费用等,报请校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施工。

  3、一般基建维修工程(1000元-5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人提出报告和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核价小组审核,并报校长批准后,由后勤中心与施工方签订协议后再行施工。

  4、较大基建维修工程(5000元-10000元)由后勤中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报告,经学校行政会议讨论同意,经校长批准后,分管领导和后勤中心主任审核工程预算,由学校议标小组(学校全体校领导、后勤中心主任及各部门负责人构成)实行投标议标,择优选定施工队伍,签订合同,组织实施。

  5、10000元以上的基建维修工程由上级相关部门负责。

  二、学校基建工程付款方式

  1、学校一般基建工程原则上在施工前不预付工程款,工程完成后,预付工程预算款40%,工程全部验收合格后,再付50%;余款保质期满付清。

  2、大工程的工程款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条款支付。

  3、大工程决算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由上级的相关部门和机构审计确定。

  三、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

  后勤中心是学校基建工程的管理部门,必须坚持质量第一,确保万无一失,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资金的利用率。

  1、基建项目一律签订施工合同,明确质量要求和责任,严格履行合同。合同要明确、具体,对工程的规格、材料、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等等都必须作出明确规定。工程完工验收后合同存入基建档案。

  2、实行工程监管制。后勤中心要派人对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监管人员对工程质量负有直接责任,要严格履行职责,按作业程序即时跟班到位进行监督检查。

  3、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向校方提交完工决算单。后勤中心会同相关部门和分管领导对完工项目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必须公平公正,认真负责,做好详细记录,复核员及后勤中心主任在完工单上签字后交校领导审批。

  4、施工项目验收完后,后勤中心负责做好固定资产帐簿增减处理工作。

  四、学校维修工程的管理

  1、大的维修一般放在暑假进行,大的维修工程先书面报告校长室,并做好预算,经校长办公会议批准后,由学校议标小组实行投标议标,确定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后勤中心对维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

  2、小修小补,经学校领导审批,后勤部门严格把关,做到用一分钱办一分事、办好事,保质保量,并认真填写好维修表格。

  3、各部门财产责任到人,层层把关,出现问题及时汇报后勤部门,后勤部门将情况及时反馈给校长,协商后进行维修,并做好登记手续。

  4、各班级公物损坏要照价赔偿,并做好记录。如要维修费用由各班级自理。

篇2:学院基建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学院基建处管理工作实施细则

  基建处是学院建设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管理的责任主体,同时主管学院修缮工程立项方案的报批及质量管理等工作。为了规范化地开展各项工作,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设工程管理工作

  (一)项目准备阶段

  1、参与拟建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研讨工作,协助工程地质勘察单位现场勘察工作。

  2、协助建设办进行拟建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3、协助建设办进行拟建项目的合同签定工作。

  4、负责拟建项目施工现场路通、水通、电通及施工现场平整工作。

  5、负责到相关的政府主管部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

  6、负责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检查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7、复核并确认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现场复测结果。

  8、熟悉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总工负责组织开工前的图纸会审工作。

  9、审定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告及相关资料,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甲方代表人员名单等。

  10、在项目开工前15日向学院报《施工准备计划书》,详细报告项目开工准备工作情况,并向建设办提报项目甲供材料采购供应计划书,确保拟建项目如期开工。

  (二)项目施工阶段

  1、项目的质量控制

  (1)甲方代表应参与所有隐蔽工程的验收工作及办理相关签证工作。对关键工序及关键部位应实施旁站监督并做好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和处理并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

  (2)甲方代表应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相关数据,会同总工程师 原始凭证。凡涉及到造价变更或延长工期的签证均应加盖学院基建处公章。

  (3)检查并确认施工自行采购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表观质量及出厂合格证、实验报告等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必要时可现场抽取试件进行复验。甲方代表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甲方代表负责甲供材料在施工方使用前10日向建设办提报使用材料清单。甲供材料到工地卸车前,甲方代表应依据建设办所提供的品质验收。验收合格即可通知仓库保管安排人员卸货到工地合适的位置,如材料验收不合格,应通知建设办采购人员来现场善后处理。

  (5)甲方代表应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规范等要求进行施工。如在巡视或参与验收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由总工程师下达局部整改施工指令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6)甲方代表应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应定期检验,不定期地进行抽验,确保度量资料的准确。

  (7)甲方代表应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的持证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设备等情况。收集与工程有关的资料并即使整理归档。做好每天施工现场情况的记录工作,每月末应将施工日志报分管院长审阅。

  2、项目安全控制

  监督施工方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要求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要求施工方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对于因施工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施工方承担。

  3、项目进度控制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总工程师应审定施工单位提交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并报分管院长阅示。

  (2)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月进度计划,如发生工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

  (3)总工程师应建立工程进度台帐,校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向学院分管院长及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人汇报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等。

  4、项目造价控制

  (1)预算工程师负责施工单位申报的月计量报表,认真核对其工程量,不超计、不漏计,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及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签证。

  (2)预算工程师应认真审查工程变更签证并确定工程变更的价格及结算方式。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原则上不得超额付款,不得提前付款。预算工程师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补充协议》办理工程款支付手续。特殊情况应提前征得学院建设领导小组或董事会的同意。

  (3)预算工程师应认真核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结算资料和协助审计事务所进行竣工结算工作,会同总工程师签发竣工结算文件。

  (4)预算工程师应收集并整理与项目相关的资料并按要求上交学院档案室。

  5、项目竣工验收

  (1)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负责组织项目相关单位进行竣工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发现存在的质量缺陷等要求施工及时整改,对存在质量缺陷的部位整改不彻底或未整改,总工程师有权拒绝组织竣工验收并发函责令施工单位立即返工。

  (2)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组织有关部门对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工程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总工程师负责签署项目竣工验收的各种文件,指定专人办理项目竣工备案等工作。凡经备案的工程,其相关资料应及时上交学院档案室。

篇3:学院基建处工作职责

  学院基建处工作职责

  主要工作职责框架内容

  基建处

  1、大型基建项目

  (1)协助做好基建项目的前期工作;

  (2)负责建设项目的报建工作;

  (3)负责基建项目的施工管理,做好施工过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和造价控制工作;

  (4)负责基建项目的决算;

  (5)负责基建项目工程款的结算;

  (6)负责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2、基建维修

  负责协调组织施工方对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或因施工问题导致的质量缺陷进行维修。

  3、零星工程

  (1)负责学院零星工程的立项、预算、施工合同拟定;

  (2)负责学院零星工程的预算;

  (3)负责学院零星工程的验收;

  (4)负责学院零星工程的决算;

  (5)负责学院零星工程款的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