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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山小学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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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沂山小学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一、学校应在各类灾害发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预测工作,化被动为主动,实行全员监控。

  二、在遭遇不可预见的洪灾、火灾、地震、战争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加强对学生进行防灾、抗灾的教育,传授遇灾后的自救、互救办法,培养学生的生存能力。

  三、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

  四、不得组织小学生参加救火、救灾。

  五、组建稳定的教师护校、护生救护队,学校拨付专项资金,加强救护队的建设。

篇2:校园文明秩序监督岗工作制度

  校园文明秩序监督岗工作制度

  1.为了明确责任、端正工作态度,确保信息畅通,提高工作效率,创造安全、文明的校园环境,学生联合会特制定本制度:

  2.以“服务于同学”为宗旨,对广大学生高度负责;

  3.要团结一致、服从指挥、以身作则、认真工作;

  4.责任要明确,严格执行责任制:每小组由小组组长负责,总体要由学联干部(一人)负责,总负责人要定期向学联、团委(学工处)汇报工作;

  5.工作时间各负责人必须把手机等全部打开,以便信息畅通。反映要敏捷,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不得推委、扯皮、延误工作;

  6.按时上岗、下班,上岗要报到,下班要汇报工作。工作时间:每晚20:00-22:30,每半小时巡逻一次;

  7.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有事要严格执行请假手续;

  8.上岗要穿工作服,戴工作证,衣冠要整齐,要有精神、有警惕;

  9.做好安全宣传工作,使学生思想不乱、情绪稳定、学习正常、生活有序。

篇3:幼儿园家长工作制度

  幼儿园家长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幼儿教育的整体效能,促进幼儿全面发展,促进幼儿园、家庭、社会教育的一体化,使家长工作做到制度化、系统化,特制订以下家长工作制度。

  一、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

  1.家长委员会由各班一名家长代表组成,设正副主任各一名,家长委员会主任是幼儿园园务委员会成员之一。

  2.每学期初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商讨幼儿园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年末家长委员会向家长汇报总结家长工作。学年中根据幼儿园工作需要,委员会可随时召开会议。

  3.家长委员会应通过各种形式听取并及时反映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协助幼儿园组织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

  二、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1.建立家访制度。新生入园前家访,以后每学期普访一次,三天不来的幼儿电访或家访,对个别特殊幼儿或遇有问题应随时家访,并做好记录。

  2.建立家园联系手册,每周向家长公布教育教学内容,评定在幼儿园表现,期末对幼儿进行全面评估,写出幼儿发展评估报告。平时利用家长接送幼儿时间,随时做好家园联系工作。

  3.每星期开展一次班级家长会,为家长解答有关幼儿教育问题,指导家长正确进行家庭教育。

  4.每月末为园长接待日,并设立家长信箱,及时了解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要求和意见,随时改进幼儿园工作。

  三、成立家长学校,组织各种形式的家长活动。

  1.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家长会。

  2.每学期开展一次家庭教育讲座活动。

  3.每学期开展一次家长观摩或家长参与的半日活动。

  4.每学期开展家园同乐活动,如庆祝节日、运动会、春秋游等。

  5.每学年召开一次家庭教育经验交流会。